本文摘要:1月6日,美国马里兰大学全球可持续发展中心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和华北电力大学等单位联合公布《减缓中国燃煤电厂解散:通过逐厂评估探寻不切实际的除役路径》报告,详尽阐释了在全球1.5摄氏度和2摄氏度加剧目标的背景下,减缓中国燃煤机组除役的可行性以及有所不同路径。
1月6日,美国马里兰大学全球可持续发展中心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和华北电力大学等单位联合公布《减缓中国燃煤电厂解散:通过逐厂评估探寻不切实际的除役路径》报告,详尽阐释了在全球1.5摄氏度和2摄氏度加剧目标的背景下,减缓中国燃煤机组除役的可行性以及有所不同路径。报告指出,减缓中国电力行业深度排放量,推展传统燃煤电厂从能源系统中有序解散是不切实际的。《巴黎协议》明确提出,本世纪内要将全球加剧掌控在1.5至2摄氏度范围内,要想要构建这一目标,现有的能源结构将面对根本性调整。许多观点指出,由于煤炭的碳排放强度较高,未来应向能源消费中逐步解散。
而全球煤炭消费中多达50%是用作发电,因此煤炭解散意味著从现在开始停工燃煤电厂,并逐步解散燃煤发电。但现实中煤电仍然在快速增长,特别是在目前经济快速增长较为慢的东南亚国家。中国的一次能源结构依然以煤炭居多,电源结构中煤电也占有了主导地位。目前关于中国煤电解散的辩论,指出2050年煤电必须上升到0或相似于0的水平,由于火电服役年限一般为30年以上,因此应当从现在暂停煤电建设。
2018年煤电占到中国电源结构的比重应当多达60%,如果电力市场需求增速比较高(如2018年8.5%的电力增长速度),没煤电快速增长将无法确保电力的供应。因此,煤电解散首先是个电力市场需求增长速度的问题,只有较为较低的电力市场需求快速增长,可再生能源才有可能在符合电力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同时,替代煤电。
其次,虽然近年来光伏和风电等可再生电力的成本早已明显上升,但是由于其间歇性与波动性的特点,无法确保平稳的电力供应,中国现有的电力系统依赖火电的调峰来构建可再生能源消纳,且部分火电机组转入深度调峰的状态,也就是说煤电只不过还分担了可再生能源的外部成本。即使可再生能源以求大幅度快速增长,在储能技术的成本降至适合的区间以前,如果煤电大幅解散,如何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性运营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。
再度,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,煤电依然是整体成本尤为便宜的电力。如果政府期望减少工商业电价,为实体经济减负,那么煤电解散难度很大。
事实上,最近几年一般工商业电价的上调,主要也是通过太低火电网际网路电价来构建的。因此,政府必须更进一步反对可再生能源减少整体成本(发电和用电),才有可能大规模解散煤电。因此,煤电解散除了政治决意,还必须有减少煤电成本,或者减少可再生能源成本的机制。除了电价机制改革,还必须前进碳排放。
化石能源(煤炭)的用于带给的温室气体废气,是引发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,因此必须通过碳交易减少化石能源用于成本,从而减少可再生能源的比较竞争力。另一方面,中国可再生能源面对的主要矛盾早已转变,从发电的度电成本改以输配基础设施建设,政府必须较慢增大对可再生能源输配基础设施建设,从而较慢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占到比,为大规模替代煤炭创造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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